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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药品集中采购改革发力

发布时间:2018-12-11 

据新华社报道,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部署会(以下简称会议)7日在京召开,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孙春兰出席并讲话。她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集中采购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稳妥推进试点工作,探索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以市场为主导的药价形成机制,降低群众药费负担,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提高群众用药安全。

1、既往药品集中采购存在哪些问题?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是对既往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重大改革。近年来,相关部门积极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对推进药价回归合理水平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量价脱钩。现行招标采购中,普遍只招价格不带量,企业缺乏销量预期,难以实现药价明显下降。二是竞争不足。仿制药质量水平总体偏低,难以与原研药在同一水平上公平竞争,部分原研药品种价格长期明显高于周边国家和地区,“专利悬崖”迟迟未在中国发生。三是采购分散。采购层级较低,力量分散,导致议价能力不足,同时区域政策差异,影响了统一市场形成,弱化了市场竞争机制。四是政策缺乏协同。药品采购、使用、医保支付、货款结算等措施衔接配合不够,难以协同发挥作用。

长期以来,受制度环境和管理体制的制约,我国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尽管问题很多,但是难以实现根本性变革。2018年,药品集中采购的制度环境发生了积极变化。一是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取得明显进展,部分仿制药达到和原研药质量疗效一致水平,为公平竞争提供了质量基础。二是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理顺了药品招标采购、价格管理和医保基金支付等的管理体制。三是以抗癌药减税为契机实施降价“组合拳”,形成了降低药价的政策环境和舆论氛围,社会对使用价格适宜的优质仿制药关注程度明显提高。

2、习总书记强调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目的是为了让人民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更高的药品。药品是人民群众防病治病的重要武器。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药品价格虚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问题。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委第五次会议审定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强调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目的是探索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以市场为主导的药价形成机制,降低群众药费负担,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提高群众用药安全。

3、国务院积极部署

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开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实现药价明显降低。

本次试点采取“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组织形式和总体思路。一是国家组织。就是由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等国家有关部门成立国家试点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拟定基本政策、范围和要求,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推动试点城市形成联盟。二是联盟采购。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的公立医疗机构为集中采购主体,组成采购联盟,各试点城市委派代表组成联合采购办公室,集合需求和力量,提高谈判议价能力。三是平台操作。就是试点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委托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及其阳光采购平台,承担具体集中采购工作,提高集中采购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本次试点,重在“探索两个机制、实现四个效应”。探索两个机制一是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加强政府引导,完善药价形成机制;二是通过带量采购、量价挂钩,实现原研药和仿制药充分竞争,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实现四个效应。一是药品降价提质。通过促进竞争,推动药品降价和仿制药替代,通过量价挂钩、及时回款降低医药企业销售费用和财务成本,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通过设定质量门槛,带量采购,扩大市场份额,提升群众用药整体层次。两者相结合,实现让人民群众用更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高效的药品。二是药品行业转型升级。通过设定质量标准和带量采购,推动医药企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升级;通过量价挂钩、保证使用、及时回款,规范了流通秩序、净化了行业生态;通过区域联动,推动药品配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允许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与原研药公平竞争,促进一致性评价工作。三是公立医院深化改革。通过挤掉药品销售费用、改变“带金销售”模式,净化医务人员行医环境,促进合理用药;通过降价和替代效应,降低药品费用,腾挪费用空间,为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创造条件。四是医疗保障减负增效。通过上述效应,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提高了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也为扩大医疗保障范围、提升老百姓的保障水平创造了条件。

本次试点最终,31个试点通用名药品有25个集中采购拟中选,成功率81%。其中: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22个,占88%,原研药3个,占12%,仿制药替代效应显现。与试点城市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拟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降价效果明显。原研药吉非替尼片降价76%,福辛普利钠片降价68%,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相比低25%以上,“专利悬崖”显现。目前,拟中选结果还在公示期。公示期结束后,联采办将会确定并发布中选结果。试点办将指导和推进各试点城市制定试点方案和配套政策,兑现招标结果、实现群众受益。

本次试点,保障措施,从医疗保障部门角度,将采取的措施包括:一是将药品使用情况纳入医保协议管理,明确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二是出台支付标准政策。明确医保对同一通用名不同商品名的药品,按相同支付标准支付的操作细则及过渡期政策,引导参保人合理用药。三是加强对中选药品和未中选药品采购使用的监测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四是对因规范使用中选品种而减少医保基金支出的医院,当年度医保总额预算额度不做调减,结余部分按比例留给医院,用于推进医院薪酬分配制度等改革,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五是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医保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中选药品使用情况纳入医保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从卫生健康部门角度,将采取的措施包括:一是畅通中选药品优先采购和合理使用的政策通道。二是将中选药品纳入临床路径管理,制定用药指南,促进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药。三是将优先使用中选药品纳入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

4试点工作部署会召开抓落实

孙春兰副总理在《会议》指出,药品集中采购是深化医改、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大举措。要坚持市场机制和政府作用相结合,探索跨区域联盟集中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招采合一,做好保证使用、确保质量、稳定供应、及时回款等工作,促进药价回归合理水平、药品行业实现转型升级。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同步推进公立医院服务价格、薪酬制度、绩效考核等综合改革,实现“腾笼换鸟”,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创新医保管理,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鼓励医疗机构使用价格适宜的药品,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孙春兰副总理在《会议》上强调,药品改革涉及生产流通使用多方利益调整,试点地区和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引导,以试点工作的平稳有序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让改革成果更多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5、药品改革倒逼三医联动

药品利益相关方利益纠葛直接影响医改成果,药品改革作为医改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没有顶层设计很难推动,“利益再分配”很难调整,决心和信心是医改红利的“黄金”,可以预见的是药品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必然倒逼三医联动。

(1)“带金销售”空间被挤压医生灰色收入明显下降

长期以来的药品“带金销售”模式,靠药品回扣刺激药品销售数量,药品企业的不规范恶性竞争,不但侵蚀和玷污了医务人员,引发医患不互信,还导致医保基金紧张等。伴随着药品改革的加速,带金销售的打击力度加大,虚高的药价一定程度倍压缩,代之而来的医生药品回扣风险越来越高,回扣收入将会出现明显下降趋势。

(2)“腾笼换鸟”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迎来窗口期

目前的医疗收费价格严重倒挂,价格偏低而且调整迟缓,药品集采战略性购,进一步压缩了药品成本,买为调整提高医疗服务价格腾出了空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相信医务性收费价格会逐步提高,迎来较好的窗口期。

(3)“包干付费”DRGs医保支付改革倒逼

目前医保支付制度按照总额预算,简单的均次费用考核为主的支付结算模式,由于医疗刺激医院多卖药、多做项目过度医疗才能多收入。基于病种及DRGs的医保“包干付费”支付改革,“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预付费成为必然趋势,在病种结算费用一定的条件下,药品、耗材、医技检查从收益变成了医院的成本,激励医院成本管控的主动性。

(4)“薪酬制度”改革必然加速推进

医务人员的药品灰色待遇,对于弥补正向待遇偏低,调动积极性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也就是为何医院对于打击治理药材回扣积极性不高的道理。随着药品灰色待遇的降低,提高名义工资待遇,倒逼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是绕不过的坎,薪酬制度改革特别是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必然成为重中之重,实行符合医疗自然属性的积分绩效管理模式必然成为主流,通过积分指标选择和积分标准确定,评价考核医务人员,促使回归公益性,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实现医院发展的可持续性。

(5)“绩效考核”必然发力

药品改革作为党和政府高度关注的事情,必然借助行政力量强力推动,对于纳入集采的药品绩效考核必然发力,防范医院和医生转移规避化解使用替代药品,完不成指标将会影响到医院工资总额、等级评审、学科申报、院长薪酬待遇等,倒逼医院必然向控制药占比一样,加强对集采药品使用的考核管理。

信息来源:医疗器械商业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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