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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岸观察】2020年海关将深度介入服务外包领域

发布时间:2020-06-01 

2020年海关将深度介入服务外包领域

服务外包属于服务贸易领域,迄今为止海关介入并不深。不过这一状况今年有望突破。2020年1月6日,商务部、发改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意见》中的若干条措施含金量极高,如果落地,将会大大促进行业发展。

 

01《意见》确定的2个发展目标  

 

目标一,到2025年,我国离岸服务外包作为生产性服务出口主渠道的地位进一步巩固,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数字化业务占比不断提高,服务外包成为我国引进先进技术提升产业价值链层级的重要渠道,信息技术外包(ITO)企业和知识流程外包(KPO)企业加快向数字服务提供商转型,业务流程外包(BPO)企业专业能力显著增强,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布局更加优化,发展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服务外包接发包中心。

目标二,到2035年,我国服务外包从业人员年均产值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创新引领作用更加突出。服务外包成为以数字技术为支撑、以高端服务为先导的“服务+”新业态新模式的重要方式,成为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力量,成为打造“中国服务”和“中国制造”品牌的核心竞争优势。

 

02《意见》明确的4个重点发展领域

1、发展医药研发外包。除禁止入境的以外,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口且在区内用于生物医药研发的货物、物品,免于提交许可证,进口的消耗性材料根据实际研发耗用核销。

2、扶持设计外包。建设一批国家级服务设计中心。支持各类领军企业、科研院校开放创新设计中心,提升设计外包能力,支持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和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开展设计服务外包。实施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3、推动会计、法律等领域服务外包。通过双边和区域自贸协定谈判,推动有关国家和地区的会计、法律市场开放。支持会计、法律等事务所为国内企业走出去开展跟随服务,积极研究支持事务所境外发展、对外合作的政策。

4、支持业务运营服务外包。各级政府部门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断拓宽购买服务领域。鼓励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依法合规剥离非核心业务,购买供应链、呼叫中心、互联网营销推广、金融后台、采购等运营服务。

 

03《意见》提出的3个贸易便利化措施

1、优化海关监管。逐步将服务外包有关事项纳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加强对服务外包企业的信用培育,引导更多规范守法的服务外包企业成为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企业。

3、拓展保税监管范围。在确保有效监管和执行相关税收政策的前提下,研究支持对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两头在外”的研发、设计、检测、维修等服务业态所需进口料件试点保税监管。

传统上,海关在服务贸易领域作为不多。当前网红的AEO认证主要限于货物贸易领域,不过根据这个《意见》的要求,服务外包企业有望纳入海关AEO认证,享受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通关和监管便利化措施,将服务贸易企业纳入AEO认证,在全球范围内又是一个首创,领风气之先。

此外《意见》提出的对服务外包企业进口料件试点保税监管,是业界期待了10年之久的政策性突破。根据现行的海关规定,从事国际服务外包的企业其进口的外商提供的设备可以保税,但进口耗材等不得保税。如果《意见》的要求得到落实,将极大地促进研发、设计等外包业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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